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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跟老婆结婚两年,育有一个女儿,目前18个月大,因生活琐碎之事婚后夫妻经常吵架,现在有了离婚念头。老婆是外地的,年收入大概15万左右,岳父岳母关系也不好。我一家三口人家庭比较和睦,年收入17万左右。我们夫妻俩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谁,夫妻共同财产会如何分割?谢谢!

离婚 2019-04-10 01:3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您的案情描述,首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是平分的。孩子抚养权是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经济收入情况等综合判断,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如有特殊情况或者女方放弃抚养权除外)。
  • 你好,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在2周岁以内,如果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一般会优先考虑判决给女方。
  • 孩子抚养权归属要看双方条件综合分析。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应判归女方抚养。
  • 您好,财产平分
  • 你好,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 考虑到孩子不满两周岁,会更偏向女方,但仍得综合考量子女成长、抚养条件、男女方状况等因素,涉及隐私最好预约见面详谈。
  • 您好!由于孩子还不满两岁,一般情况下,判归目前的可能性较大。房产一般五五分的可能性较大。如需委托律师,期待您的致电!
  • 小孩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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