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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现在4个多月,公司现在不给安排工作,每天上班打卡,我之前工作底薪加绩效都有1.1W,现在我工资怎么计算

其他 2020-01-03 00:10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玉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孕期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也就是与没有怀孕期间相同。建议您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
  • 您好,劳动合同有签订吗?公司有没有缴纳相应的社保?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请求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中途离职的时间可以双方协商调解。协商不成可以去进行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您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请问当时您签订合同了吗?有没有和公司协商过呢
  • 你好,没有正常发放工资吗
  • 在工作期间怀孕了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就把“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排除在裁员外,否则,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既可以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哺乳期满一年时止;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支付赔偿金。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果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首先,劳动者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为依据,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巨额的索赔。最后,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参见《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为此面临各种强制征缴措施
  • 怀孕和哺乳期间,公司是不能开除员工的,另外工资最起码要发基本工资。如果完全不发钱,那就是公司违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法院起诉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玉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孕期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也就是与没有怀孕期间相同。
  • 您好,具体的工资是按照什么方式计算的?公司是否有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您可以与单位协商处理。其他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你好上班按照以前的工作待遇进行
  • 如果是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是按照劳动合同上面约定的工资确定。
  • 您好!一般按合同规定,底薪加绩效。具
  • 你好,一般只发放基本工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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