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亲去世多年(30年),原房产是父亲名字,后改为母亲名字,母亲也已经去世(2年)留有遗书只给俩个子女(子女共四人)请问可以分割去世父亲的份额嘛?如何分割?

离婚 2019-04-12 14:27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法律要点:公民死亡后,如有遗嘱,其遗产按遗嘱处理;如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钱律师提醒: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相互之间地位平等。结合您的描述,如果原房产是您父亲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当年您的父亲去世后,该房产首先有一半的份额属于您的母亲,另外的一半份额才能作为您父亲的遗产来继承。继承时,该一半的份额原则上由您的母亲,您本人,您父亲的其他子女,您父亲的父母平分。如果原房产是您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作为您父亲的遗产,该房产由您的母亲,您本人,您父亲的其他子女,您父亲的父母平分即可。所以,您的母亲所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您母亲自己的那一部分份额,不影响其他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有遗嘱的话需要按照遗嘱继承个人财产份额,不属于遗嘱人财产部分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均分配,详细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 你好,建议带着手里材料面谈,可来电联系。
  • 你好,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可以
  • 你好,(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具体情况可以电联律师详细咨询。
  • 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 您好,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母亲只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属于父亲的那部分份额可以法定继承(前提是没有遗嘱),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平等继承,即父母、配偶、子女。
  • 可以分割
  • 您好,可以主张继承
  • 如果只有母亲写遗嘱,父亲没写遗嘱,您可以分割父亲的份额。
  • 可以按照遗书分割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