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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芜湖本地工作,公司安排我去外省工作,我不同意。公司提出以派遣出差的形式来,我可以拒绝嘛。不想去外地上班,公司无法正常调动我,所以公司出此下策,先调走,出差时间由公司控制。变相为出差成长期驻点。

其他 2019-05-25 23: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上说,公司有权安排员工的工作地点,除非劳动合同对劳动岗位、地点作为了明确约定。不服从公司安排,可以导致公司的纪律处罚。那你就要考虑离职了。
  •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果调岗与上述相反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 您好!看劳动合同对用工地点的约定。如果之前有协议约定,就不能随意变更工作地点。离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如不合理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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