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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5年了。离婚的时候丈夫因为赌博欠的债是28万。离婚的时候。我因为生病。丈夫没有出过钱给我治病我自己借了亲戚朋友十几万。我欠的债务现已经还清了。前夫现在债务已经超过50万。我们在婚姻期间的债务。什么证据都没有。请问我需要承担前夫婚前的债务吗?

离婚 2019-04-12 1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但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的约定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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