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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后给了一套房子,赠予合同上明确写着只赠予我一个人,房子已经卖了,我现在要离婚,卖房所得有他的吗?

离婚 2019-12-04 22: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他的,属于您个人所有
  • 一、婚后父母赠予房产,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则这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二、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登记在夫妻或对方的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法律依据:1、《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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