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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房,婚后还贷也是男方公积金还贷,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离婚怎样?不加女方名字离婚时怎样?

离婚 2019-04-22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首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你好,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添加对方姓名,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 离婚时要以婚后还贷部分分给女方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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