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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退员工的赔付中劳动法规定是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按照一年支付,我们是学校物业管理公司,招聘员工的时候和员工约定,寒暑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可以自谋职业,假期过后员工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来公司上班,不来公司上班公司不做任何处罚,结合学校寒暑假的特点,员工连续上班不超过5个月,所以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此全体员都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今年寒假期间学校通知公司减少开支,减少员工的聘任。学校放寒假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3月4日,接到学校通知后我们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通知了两个员工(这两个员工平常表现极差,两人2018年11份在学校打架影响极坏,因为有人出面说情当时没有开除)寒假过后不来上班了,此两个员工的工资已经在2019年1月18人全部结清了。3月5日这两个被辞退的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请问1.暑假以前在公司上班,暑假期间没有工资自由就业,暑假后来公司上班算连续工作吗?2、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要求赔偿一年的(12个月)双倍工资合理吗?

其他 2019-05-05 1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来我的办公室谈,融通大厦8层
  • 寒暑假不上班是因公司原因导致的员工停产、停业,不是劳动者的原因。双方仍处于劳动关系持续,仅是放长假。因为你们此期间没有辞职过员工。最后,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起算,有一年的诉讼时效。不超时效的部分仲裁委通常支持的。
  • 楼主作为公司一方是盈利的主体有时间在这里打上千字。比如赶快找单位法律顾问看看怎样应对仲裁。都已经启动仲裁程序还在这里免费咨询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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