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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亲于97年早逝。母亲在父亲死后于2005年购买房产,房产证上共有人为0。现母亲去世,没有立遗嘱,我是唯一的儿子。请问房产是否算母亲的个人财产?如果现在我需要把房产继承到我名下,是否只需要母亲的父母(健在)公证放弃继承即可?

其他 2019-09-30 09: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一、关于死者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如果户口已经注销的带公安分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2、死者的档案的复印件:包括档案的封皮、档案中有死者照片的那一页、档案中亲属关系那页、档案中  有单位公章的那页,经以上几页档案依次排开,加盖骑缝章,并在第一页加盖档案章。  3、继承权证明表:有单位的,由死者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及所掌握的情况填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没有单位的由死者所在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  4、如果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的要带来  二、死者的配偶的材料  (一)死者的配偶也去世了的,需要材料与第一项相同  (二)死者的配偶健在的,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如果没有结婚证的,需要死者单位或其配偶单位出具的二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及死者去世后其配偶一直未再婚证明。  3、遗产涉及房产的要房产证、土地证  4、其他遗产的要相关产权证明  三、死者子女的材料  1、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独生子女的需要独生子女证明  2、子女对遗产的态度,如果放弃的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  3、如果子女先于死者死亡的,需要其死亡证明。且该子女又已结婚生子的,需要由其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及父子关系证明。  4、如果子女在死者死亡之后且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前死亡的,需要其死亡证明,其单位出具的继承权证明表,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档案材料。  四、死者的父母的材料  1、死者的父母健在的需要表明对遗产的态度,如果自愿放弃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父母已死亡的,需要其死亡证明。该证明可由死者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要写明死亡时间及其与死者的父子(母子)关系。  五、死者的兄弟姐妹的材料  如果死者的父母后于死者且在办理此继承权公证之前死亡的,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须准备下列材料  1、在继承权证明表上填写死者的兄弟姐妹情况  2、死者的兄弟姐妹对财产的态度,如果放弃的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 放弃房产继承的程序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 关于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可以反悔吗吗?回答是不可以。房产继承公证的步骤是: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既然已经做出了承诺,反悔是得不到支持的。
  • 母亲的父母(健在)公证放弃继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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