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18年6月,A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了B公司,注册资本一直是认缴。2、19年3月,A公司与C和D签署股权代持协议,A委托C和D代持B公司股权,并进行了工商变更。3、现在A公司准备向C和D支付100万,用于B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4、B公司收到实缴注册资本后,偿还欠A公司的款项100万,A公司留存该款项用于发工资。5、B公司欠着E业主2个月房租、装修复原费、违约金等(共计约500万),A公司有连带责任。B公司和A公司均已资不抵债。想确认以下事宜:1、CD通过代持协议获得A公司款项后进行实缴,后续A公司和B公司破产,CD是否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2、此种情形下的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破产清算 2019-07-14 21: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财会人员就必须结合破产清算的内容、特点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其重点应放在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清算内容上。主要内容应包括:
    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实施财产清查、清理,编制财产清查清册,调整会计账务,编制财产清查资产负债表,并过渡为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落实其债权、债务,依法收回企业债权,确认债权人债务;
    依法界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数额;
    进行财产评估,确定其评估价值,并据以调整会计账务;
    依法进行清算,编制有关清算资料,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原则;
    依法进行财产变现债权清偿,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处理善后工作。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 您好,代持股协议有效,CD公司需要承担责任。代持股协议只要没有违法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应当判定为有效,但是该合同是A与CD公司之间的内部协议,对外没有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C、D需要承担责任。此外每笔转账肯定都要说清楚来龙去脉,否则涉及抽逃资金。
  • 您好,代持协议有效的
  • 代持协议,有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