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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劝我辞职自离,当月扣了社保,下月的社保也扣在这月了,而且第二个月单位缴纳部分全扣在工资里面了,请问合理吗?该举报吗?

其他 2019-05-15 0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请事假,是不该扣社保补贴的,事假扣工资的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事假,劳动者未提供劳动,那么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是可以的。但是额外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资就是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资支付条例等。
  •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 辞职不会被扣工资,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辞职书即可,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以辞职为由扣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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