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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1,2016年11月的时候我骑自行车的时候由于路面冰滑:摔断了胳膊做手术,在我胳膊里留下了一块钢板固定,当时的我没有参加工作没有医保,2019年4月28日,伴随着我的急性肠胃炎住院,顺带一块就做了拆除钢板手术,这时候我已经参加工作两年了,并且有职工医保,但现在人家拒绝同意医保报销,请问这该怎么办?我交了两年的医保就一点作用都没有吗?

其他 2019-05-12 07: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保险办公室。不过一般情况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都能报销,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医疗保险缴纳满1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
    医保报销中,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总的来说一般是报70%左右。
    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如下:
    首先,在刚开始住院时就要与医院说明自己是医保报销的,但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可以拿发票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
    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刷卡手续办理即可。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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