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请问一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刚进去不到一个月然后就辞职了,试用期辞职合同就说七天就可以走了,但是我辞职他要说做三个月才可以走,后来我找领导谈了几个次,后来他批我一个多月才让我走,后来我下班途中被两轮电动撞,他是逆行我是闯马路,当时他逃逸了,后来好到他,交警判他全责,我受伤的时候他就说让我请假不辞职了,那时候我没钱去住院,我就说过两给他答复,后来我借到钱去住院我就跟他说不辞职了,他们就说你不走就来上班,不来上班的就来办离职手续,要么不来就打你旷工处理,旷工三天就按自离处理。

其他 2019-05-15 0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规章有规定旷工三天属于重大违纪的,可以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所谓连续旷工三天算自离的说法虽然在中小企业中很常见,但实际上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以连续旷工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并通知当事员工的话,“视为自离”之类的说法并无法律效力,双方劳动关系仍然持续存在。2、如果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才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连续旷工两天,然后上班半天,再旷工......这种情况并不符合连续旷工三天的条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依据。但建议需要注意制度中有无关于每月累计旷工多少天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之类的规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迪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