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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无证驾驶摩托车跟电瓶车发生碰撞,自己负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吗?2008年八月

其他 2019-07-15 0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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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警后可以由交警参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从而划定责任或作出不能认定责任的说明。否则双方只能起诉,在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不能举证者要承担不利后果。 需要说明的是机动车均应当购买交强险,否则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没有驾驶证也并不一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另,你妻子可以告诉你和对方,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方乘坐也同样可以告诉对方驾驶员和你,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纠纷较为错综复杂,如果成诉建议委托执业律师参与代理。
  • 对于无证驾驶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是否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强险保险人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其突破一般保险赔偿责任理论,与一般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不同的是,其对违法情形下的损害仍然予以赔尝,因此,对于无证驾驶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强调的是,此时的赔偿仅针对第三人人身损害,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
    基于交强险公益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对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于第三人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但此举并非纵容无证驾驶人逃避法律责任,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已经实际向受害人支付保险金的前提下,可以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该追偿权与传统保险法理论上的代位追偿权不同,这里所说的保险公司的追偿权是代受害第三人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者本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或非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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