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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在单位工作8年半!公积金交了4年,养老保险交了2年!现在我自己辞职了,公司提供的合同书上正面不是我本人签字,里面有我的签字,但是合同时间日期我与公司的不一致!公司也只有2年的合同书!这样公司是否违法?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么?应该向公司要求步发几年的劳动合同书?如不提供,是否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其他 2019-05-29 11: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
  • 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付1个月工资。应该是都能得到。
    严格讲,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企业代扣代缴。发给个人是不合法的。你单位属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应该参加社会保险并补缴社会保险费。
    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应该补缴.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不需支付补偿金: 1、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2、合同未满自动离职的。 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被开除的。 4、合同自然中止的。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 集体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

    。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

    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

    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

    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

    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 主动辞职要不了 。
  • 你主动辞职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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