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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合同,内容为每月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市的最低工资,而本市最低标准为2200,公司实际支付1500,请问是否合理

其他 2019-05-28 01: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合理,可向劳动局投诉,
  •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主要如下: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规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最低工资上调  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等24个省市区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在2012年,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的150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的14元。此外,201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同比增长11.9%,增幅下降2.5个百分点。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8752元,同比增长17.1%,增幅降低1.2个百分点。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各地会根据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可以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待遇,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标准也会提供参考,并带动整个社会收入水平的提高。
  • 您好 不合理。不能低于本市最低标准为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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