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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情况是7月份向公司申请加工资,然后集团同意并每月支付我1000元(不是由公司发出,公司依旧支付我之前的工资金额)后来由于公司要改革,集团就不再支付这1000元的工资,如今已经3个月没有收到这1000元,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合法?

其他 2019-12-02 14: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法规定企业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之前的支付你的1000元属于口头协议,你有没有录音,通话记录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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