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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感谢你前面的解答,我再问一下,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并没有明确工资,只是说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相应的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为刚刚毕业,当时我也没考虑到这点,只是口头约定试用期900,3个月后转正1200,以后每年加工资,今年给我加了200,我的工资是1400元,那如何去举证公司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呢?这点好像很困难?我们有工资卡的,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要求我们员工自己统一到工商银行办理工资卡,是存折形式的,上面有记录的,每个月工资是多少。不知道这个可不可以作为举证的资料?还有就是周六上班的话我们都打卡的,可以证明我们一个星期上几天班,多少时间。说到加班工资公司老总就会说我们过年不是都有奖金的,加班工资都包括在里面了,这个说法合理吗?公司也没有给我们交纳生育金,不知道生育金是不是国家强制性要求交的社会保险

劳动纠纷 2018-09-04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只要职工在企业工作,企业必须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这在1995年的《劳动法》中就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1999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与以前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1、劳动争议一般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只要你说加了班就可以了,单位需要提出证明你每周上5天班,每天8个小时(考勤记录必须有你的签名确认才能有效),否则就说明有加班事实存在。你只要证明和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可以了(如工作证、工资单、劳动合同等)。
    2、就是加班一个小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会支持你的。不过劳动法规定的情况是: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如过你每月的加班超过了36小时,就可以以单位强迫加班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加班工资,支付经济赔偿金
    3、劳动争议的案子一般都会支持劳动者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嘛,再说啦,一般的单位没有那么的规范的,除非单位确实能够举证出你没有加班的事实依据,否则败诉无疑。不要怕,如果诉讼官司因为单位托关系而导致没能够支持你的要求,也可以继续上诉呀。反正劳动诉讼只需要10元钱的诉讼费。单位不可能和所有的法院关系都好。
  • 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或者违法的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存在上述违法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以此为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讨回自己应得的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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