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孩子一岁多,男方女方要离婚,结婚前女方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方没有,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孩,如果要离婚,最小的女孩判给女方还是男方

离婚 2019-05-24 06: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孩子两周岁之内以跟随女方抚养为原则,但女方如果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也可以判给男方抚养。再就是女方之前有两个孩子,法院也会考虑这两个孩子是否跟随女方抚养,如果女方没有能力再抚养这个一岁多的孩子,法院也可能判给男方。
  • 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两岁之内的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很大,可以让律师帮你们进行离婚诉讼
  • 女方想不想要孩子,因为孩子在两周岁以内,一般给女方的可能性大。
  • 孩子不满一周岁判给女方可能比较大。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一般是判给女方,因为孩子太小,除非女方不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