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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了房产,双方父母各出了一部分,但是我方父母是直接把现金存到对方卡上的,对方父母是把钱借给我们的,购房合同只写了对方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后,这个房产是如何分割的?

离婚 2019-05-30 17:5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法律要点: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照法定夫妻财产制。 钱律师提醒:首先,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您与对方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就房产的归属做出约定,或者虽然没有书面约定,但离婚时您与对方就房产的分割问题能够协商一致,那么按照您与对方的一致意见分割房产即可。其次,如果您与对方就房产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父母将钱借给您与您的配偶,此时,由于该借款是用来购买房屋的,换而言之,是用于您与您配偶的夫妻共同生活的,所以此项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与您的配偶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您的父母直接将款项存到了对方的卡上,对于这种情况,目前法院有三种做法,一是认定为您的父母对您一个人的赠与,二是认定为您的父母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与,三是认定为您的父母对小夫妻的借款。目前,北京地区法院的主流观点,是认为该款项为您的父母对小夫妻的借款。 如果认为您的父母所付款项为您的父母对小夫妻的借贷,那么因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分割时原则上一人一半,夫妻二人对双方父母的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认为您的父母所付款项为赠与,那么也就意味着您一方对于获得房产做出了较大贡献,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这一因素,适当增加您对于房产所享有的份额。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 您好,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涉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没有约定平均分割
  • 对方父母既然是借的,就应算为共同债务(需要证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有没有出资的证据,对方有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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