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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给生孩子的员工98天假期,发放2100的工资,生育补贴下来后还要把3个月一共6300的工资扣回来,剩余的才给到员工,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9-06-05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是不合理的,生产假期间是可以得到相应的工资和补贴的,扣回去这个是不合法的。
  • 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劳动仲裁。
  •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有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发放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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