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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家人在矿山上班受爆破冲击导致脾破裂全切除,肋骨2一5根肋骨骨折,双耳神经性耳聋,耳鸣,在工伤申请书交上去以后,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其中受害时的事情经过与原先申请表上述说不符,本来家人是在爆炸冲击波中受到伤害,可工伤认定书中受伤害事情经过写成了某某人在他矿山躲炮当中,不慎摔倒受伤,就这样简单,这个不慎,我不能理解,是指受害人自己摔倒的吗?还是爆破冲击波导致的,如果是指受害人躲炮当中自己摔倒的,这对受害人伤残级别与以后的赔偿有影响吗?谢谢

工伤赔偿 2019-06-06 2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受伤过程是认定部门调查结果,与之后的赔偿无关
    【追问】请问律师,如果承认“不慎摔倒受伤"不就是指自己躲炮跌倒受伤,跟爆破冲击波无关,那日后鉴定伤残级别是否以自己跌倒为由,降低伤残级别,本是完全受害者,是矿山的责任,最后变成受害者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希望律师能给予帮助,在此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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