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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房子,是老小区,没人从我要物业费,小区所有人也没交物业费的,小区也没人管理!我家是4楼,主管道堵塞在5楼和4楼之间,5楼地漏反水导致我家墙面和地板被水泡了,5楼说不是他的责任,物业也以没交物业费为由拒绝赔偿,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是谁的责任?我应该找谁来赔偿,应该起诉5.6.7楼?还是物业?

其他 2019-08-03 0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把物业先起诉,然后他物业会不会承担责任
  •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严格的意义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而不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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