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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厂里上班,然后不小心把手给弄骨折了,筋也断了,然后厂里没给我买保险,也没交社保,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6-17 16:3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尽快收集劳动关系存在、工伤发生过程、本人工资月收入等证据,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确认伤残结果后提出索赔协商或仲裁
  • 要求公司给你申报工伤,如果公司不报,可以自己申报或委托律师申报
  • 先看病,病情稳定再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好,首先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进行工伤鉴定,或者你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
  • 你好,当初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呢?没有的话你需要申请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这样你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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