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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55岁,在保洁公司工作两年了,2019年5月31号下午在公司内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我想问一下律师,妈妈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如果不能算工商,我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我跟公司沟通之后,公司领导有来医院看望我妈妈,并一口咬定这是自身疾病引起的,说等妈妈病好之后会给一些经济赔偿,具体怎么赔偿并没有说,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6-15 21: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妈妈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 对于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公司垫付了医疗费,工伤赔偿下来如果包括报销的医疗费,公司向伤者要回之前付的医药费,这样做合理,因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需要支付。但是,你要注意,很多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都报销,而是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才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的应该由单位支付,所以,你把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给公司。
  • 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问工伤的,才能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必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摔伤的属于工伤,没有造成新的伤,一般不属于工伤,如果高血压摔倒,摔伤书工伤,告血压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嗯,这个分为两路情况,如果说你妈妈是在这个公司,人家是给你交社保的,或者说你是返聘过去,但是没有去享受退休人员的待遇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说已经属于退休人员的。享受了退休待遇的。那么就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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