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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现在老板突然在发工资的前三天说要押我一个半月的工资,两年之后再给,我们是十五号发工资,老板是十二号告诉我的。我们也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当时只是一个口头的合同说要干满两年,并没有押一个半月工资的事,老板现在突然说要押一个半月工资的行为是都属于违法,我应该怎么要回我的工资呢

其他 2019-06-14 07: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若上述二者不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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