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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5月27日进入公司工作了9年,刚5月27日签定了第十年的合同,4月开始老板以感情说教引导调离原工作岗位工程部工程师,任其他机房车间见习主管,没有变更书面合同,没有签名调离,说好加工资,没有加,2个月后,现在5月31日我以压力大不胜任现在工作岗位,提出回原来的工作岗位,老板却说原工作岗位已经取消了,没事做,不批准,说如果你不想干就自己主动辞职,老板很想留你继续上班,目前公司经营很困难了,我应该怎么办,这样算是变相辞退吗?有补偿吗?能胜算吗?可以补偿多少钱?目前工资3800元/月,在东莞,现在只是口头说不能调岗了,没有原岗位了,要么就在现在的岗位(现岗位上之前的两个人是6千5百元/月和8千元/月的,我没有变是4千元/月)上班,要么可以自己主动辞职,老板说我不解雇你。仲裁的话能胜算吗?有多少补偿?律师费用多少?合同是每年签一次的。应该怎么样做才合法,应该向什么地区什么部门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仲裁吗?因为本地区老板一般可以操作有利的局面的

仲裁 2019-06-25 17: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解除的证据申请仲裁,也不能上诉
  • 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原则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
  • 尊敬的求助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 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追问】4月开始调离原岗位在新岗位上班至今为止已经2个半月了,5月份时有提出过调回原岗位,说原岗位不存在了,不批准,要么继续干要么主动辞职,提起仲裁什么时候失效?5月27日续签合同了,一年签一次,没有变更工作岗位,工作了9年,14年开始买了社保没买公积金,仲裁有胜算,能赢吗?补偿的话按自己的月薪3800元/月,还是按单位操作的最低底薪1720元/月呢?律师费用多少钱?我应该最迟在什么时候前提仲裁有效,应该要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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