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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是一个乡,然后我在这里做暑假工,2个月左右,没签合同什么的,可以吗?然后就是2个月左右算是临时工吗?早上7点整之前就要到,中午早班11点30下班,1点要到,中午晚班1点下班,3点到,然后晚上,到7点30下班。刚来的时候,给我分配的是收银员,然后他们说我是临时工,人多排队的时候,让我收银,人少的时候就去整件区整理,然后吧,我还想问,就算是农村超市是不是也应该分工明确?

其他 2019-06-20 0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则需要和企业确定劳动关系。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保险记录、工作证、考勤表、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入职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相关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用人单位盖章和本人的签字资料等等。
  •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你好!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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