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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想跟我离婚。四年前买的一栋楼房。我们两个一起贷的款。公正的时候只签了他的名字。楼房在他的名下。老家还有一个小院儿,三间房是不动产。也在他的名下。我们两个都在还款银行这张卡里打钱。买房总共花了52万。首付,他爸拿了20万。剩下的我们一起还。我想了解一下。我们要是离婚的话。这栋楼房是不是算我们俩的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6-21 09:1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您好,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 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共同还贷,可以主张还贷部分金额的分割。详情建议电询。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协议不成 法院诉讼解决。根据情况而定的1
  • 你好,一般婚后取得的财产共有
  • 部分算,协议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如果无法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 有一部分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 按照具体出资比例解决。进等待
  • 你好,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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