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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外地父母想来渝买房,因无本地纳税证明,只能以女儿名字按揭买房,同时父母出首付和按揭,如果离婚时此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规避风险

离婚 2011-10-14 16: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父母出首付及付按揭,房产证名字写在己方子女名下,那么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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