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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摔伤,现在住院,承包人不管一切费用,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9-08-08 14: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属于上述法律规定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其应当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金等费用。可以先进行工伤级别鉴定和到劳动 部门进行反应。
  • 首先应当立即报警,然后找工作单位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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