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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公司从事测试笔记本电脑主板功能的工作,我测试的主板机种今年7月份之前的目标为120片/天,当时对品质管理也比较严,但7月份时部门管理大换血,新的主管将产量目标提到了145片/天,这按照程序测试根本无法达到。在目标的压力下,作业员们开始通过漏测,自行修改减少测试程序等手段提高速度,而部门领导对此不闻不问,对品质管理也极为放松,同时产线领班也为了产量目标放纵甚至教导作业员们漏测、修改测试程序。 三天前,与我有私人矛盾的产线领班竟然以私自修改减少测试程序为由,要违纪辞退我,部分其他主管也站在领班一边,请问我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吗?(公司的规章制度中确实有不能私自修改测试程序,违者辞退的规定),我是否能以上司曾经默许可以修改测试程序为由提出反驳呢?(所有员工每天的产量电脑上都有记录,我有证据证明我和很多员工都曾经多次修改了测试程序而领班知道并没有加以制止,甚至放纵和教导。),如果公司坚持以那条规定违纪辞退我,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申请仲裁公司的违纪辞退不成立,胜算有多大呢?

其他 2011-10-17 20: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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