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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小孩跟男方吗?

离婚 2019-10-26 19: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诉讼离婚的话,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会综合考虑经济因素,孩子的成长阶段,双方家庭环境等因素。除了两岁以内跟女方,十岁以上看想法。没有什么一定跟谁不跟谁的。 希望能帮到您,详细情况也可以进一步沟通。
  • 无法协议的,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审理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起诉离婚须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包二奶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离婚。
  •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可以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情形:
      (1)配偶一方婚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
      (2)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 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女方如果坚持不肯协议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是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只要女方不同意,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的,判决后6个月男方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的。一方坚持的话,早晚都会离的,只是时间问题。
    出轨问题:
    一方出轨,如果有《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与他人同居的,但是必须有证据才可以。
    涉及出轨的法律条文
    通常意义上的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不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上仍然是一人一半。如果长期出轨与人通奸的,可以适当少分。
      一、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只能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仅仅是出轨,而没有上述的5种法定情形,尽管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还是无法得到法庭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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