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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公司就签了自愿放弃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每个月300,今年7年了,今年五月开始买社保了,由于现在公司变相降工资,可以以没有买社保为由辞职要求补偿金吗

其他 2020-04-15 14: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合同,辞职不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什么情况下辞职有经济补偿金,  员工辞职,如果是单位存在下列情况,还是应当支付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1、你们变更待遇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如果协商不一致,就不能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因为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就单方解除合同,开除你,那么就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为补偿金额度的2倍也就是你工作2年,计2个月*2=4个月的工资额度。
    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放弃社保无效可以要求不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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