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 2011年4月份我应聘于青岛一家管业仓库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填了一张表,由于以下等诸类原因及不适应公司的管理体制,我于2011年10月份书面离职,可公司领导不同意离职,我提出辞职的主要原因有。 2. 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给缴纳“三金”,可公司三个月后始终未给我缴纳“三金”。 3. 公司为统一形象为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包括试用期员工),服装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4. 在应聘是部门主管口头说基本工资1100,加绩效(试用期一个月400)和加班费每个月能发2000多可从第三个月开始一个月比一个月少。而且节假日不放假,节假日的工资和平常一样。 5 如果离职压16天工资(16天工资下月发放,可在其他离职的同事中这16天工资一直没有给)只发基本工资和加班费,绩效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0-18 16: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