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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的钱买的,为避免二套房,房子写在男方父亲名下。从月供第一个月开始便由女方和男方共同支付房贷(男女未结婚)。这种状况大约半年后男方和女方登记结婚。请问,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女方在这套房产上的权益?

其他 2011-10-21 10: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保护好从第一个月开始男方和女方共同支付房贷的证据
  • 婚姻法解释三已经出台,从法律的角度看,你们的这套房子属于你公公的,属于你们的婚前财产,当然你如果保留了充足的还贷记录的话,可以请求确认其中的部分份额归你们夫妻共有,但是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有可能法院只会判令你公公给你还钱,不确认你们享有房屋份额;如果你要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通过家庭内部协商途径,寻求变更产权人,让你公公把房屋赠与给你们,或增加共有人,把你和丈夫的名字都加到房产证上面去。
  • 保护好从第一个月开始男方和女方共同支付房贷的证据
  • 提供从月供第一个月男女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证据
  • 女方可以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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