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0日16:40,在区妇幼厢竹院区产科出生,出生时身体健康正常,各项指标评分较高。12月22日,医院产科按“新生儿黄疸”转入新生儿科住院治疗,共住院5天,申请人即被医院未经任何检查诊断,是否符合出院标准,催促申请人于12月27日办理了出院手续。而申请人从出院时到返回医院不到3个小时期间,一直发现患儿嗜睡不醒、不吃奶,不哭、不张眼,触摸脚底没有反应,似昏迷状态。患儿父母立即联系原医院,并把患儿送回医院诊治,医院检查诊断为“新生儿出血坏死性肠炎”。第2天(12月28日19:30左右,)医院通知患儿父母亲,患儿肠炎坏死严重,必须手术治疗,患儿被手术切除了大部分肠管(医生说只留了1米的小肠和7CM的大肠)。各位医学专家们,你们认为患者离开医院3个小时内,就会发生、发展为急性坏死性肠炎的吗?幸好我们还是去月子中心,她们还是多少懂得基本的医学常识,催我们赶紧回医院诊治,否则,患儿的后果真是不堪设想的。现在,申请人要求区妇幼厢竹院区,对申请人的诊疗不规范、临床漏诊误诊、延误治疗时机,造成对患儿身体严重损害的医疗事故,承担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对此起医疗事故

其他 2019-07-20 18: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