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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如果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拆迁补偿 2019-07-22 1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登记一方姓名,只是在房屋产权形式上就不属于共有模式。
  • 您好,这要取决于被拆迁的房屋的财产性质。一般认为拆迁补偿不改变被拆迁的房屋财产性质,如果该房屋是共同财产,则安置房应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则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
  • 您好,如果拆迁时已经是夫妻事实,那么拆迁安置房分配下来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不以房产登记为限。更多问题咨询可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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