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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认定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认定为无效保险合同,请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是否需仲裁?

其他 2019-08-13 05: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不同的范围来划分,无效有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两种。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以上讲的那几种情况就属于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但在保险价值限额以内的部分仍然有效。又如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与保单所填写的不符(只要没有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保险年龄的限度),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给付保险金额,这也是部分无效。
  •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 保险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大体上还分为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
    两者在细化也能分出很多个种类。
    所以你需要描述清楚具体问是什么。
    至于全额赔付的问题,是跟险种与合同有关的。
    比如说,一份重疾保险,被保险人不幸确诊为合同中重大疾病的一种,那么就会直接一次性给付全额。或是说身故的话,也会全额给付。一切是以合同内容为主!
  • 支付保费总归是真实意思吧,
    【追问】未收到电话回访,和风险提示非本人抄写。是否可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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