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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转了一家小店,不是从房东手中转的,付了30000元转让费,应为不是房东,所以没签合同,上家签了一年,我们续了他的约,只写了一张收条,现在过来半年我病了不能再开了所以想转让给别人,但房东说下年要自己用房子,请问我的转让费咋办呢,那可是我救命的钱啊,法律能帮我吗

调解 2011-10-19 20: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房东不允许你继续使用房屋,那么你的损失可以向上家主张,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 如果转让给你房屋的人未经房东同意你可以要求转让人返还你的财产,如果转让时房东也同意,而是租赁期限届满那你要承担该损失。
  • 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你的地位应当属于次承租人,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出租人同意,如果没有经过房东同意,则房东可以确认你们的转租无效,租金根据合同相对性,你只能向次承租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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