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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出车祸判定对方主要责任,对方机动车我方两轮电瓶车,事故造成我方左手骨折无法工作,打石膏,需要修养三个月,没有住院,对方应该赔付误工费么?

其他 2019-08-08 05: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般来说,根据当事人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浙江为例,如《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赔偿误工费时,要解决的二个问题是: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和计算标准,将误工时间乘以误工收入标准所得的金额即为应赔偿的误工费。
    对于误工时间,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根据医院所出具的诊疗证明(休息证明)来确定,或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误工时间。
    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则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如果能证明实际的工资收入标准的,由应以实际工资标准不计算依据;
    2、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但有些地方的法院,在当事人无法举证证明收入标准的情况下,规定有统一的误工费计算标准,当事人可按当地法院规定的相应标准进行计算。
  • 首先看你的工资是否正常,是否正常纳税,假如是的,那么恭喜你,你只要拿你前3个月的有完税证明的工资单,就可以向对方或者保险公司索赔,作为计算误工费的依据。
    假如你的工资不正常,也就是老板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的。那么很遗憾,你拿不出有完税证明的工资单,那就看你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非农的按照当地非农的日工资标准计算,农业的按照当地农业人口日工资标准计算。
    另外,医院开证明要休息4个月,不代表保险公司会认可医院的4个月的期限来赔误工费。保险公司认定的时间一般都比医生开的病休期的短。
  • 你好,应该赔偿误工费的。
    【追问】需要修养三个月就赔付三个月的误工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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