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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问题是:属于我的,农村的房子2012年左右确权在父亲名下。〈当时我不知道,过后大概2年才知道。我是考学出来了居民户口〉现在父母亲都去世了,我能否申请确权到我的名下?我有2个哥哥,他们有自己的房子,对这所房子,〈实际是我的房子,分家所得〉也放弃继承权,我能否申请确权到我名下?谢谢解答。

其他 2019-08-08 16:5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是这样的。您要是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您的,那可以进行确权,如果说没有,那么也可以走法定继承,您的哥哥出具书面放弃权利的证明,也是可以变成你的。如果要通过诉讼解决的话,建议您找律师介入,详细的说明一下情况,这样可以给您更专业、更合理的建议。
    【追问】对于国家政策我不是很清楚,我现在是城市居民户口,是否可以确权农村的房子。谢谢您。
  • 您好,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房屋产权综合判断,如属于分家取得的房屋,可按约定归您所有,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诉讼解决该问题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 向主管部门查询解决,确定具体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需要法院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您好,继承不受户籍影响,您可以主张继承房屋
  •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可以确权,可能需要走一下诉讼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于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关键要看遗嘱的效力。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是可以主张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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