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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板在大老板那接的工程,工程快完了,小老板又新找了一个大老板的工程,新工场急需要人,小老板叫我去新工地,通过沟通,小老板答应我旧工地没做完的活交给他剩下来的人做,另外补住我2千5百快,(只有房子的屋顶还剩一点点活,和两层的平板木板没拆)那一层8千多快,而且承诺旧工地一切事与我无关了,到了新工地做了四层由于运城天气太热受不了,没把新工地的活做完,两个工地的欠条都打了,有十来万,现在小老板不认欠条,有哪位律师帮我分析一下

其他 2019-08-15 14: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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