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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某建设单位于8年前就将“保障性住房”出售给10000多住户,至今未给予办理产权证(建设单位在原购房时下文承诺5年后办理产权证并可上市交易)。现在该建设单位又下文要将已经出售的保障性住房搞“先租后售”。请问,这个建设单位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其他 2019-08-22 17: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 你好,房未满五年有些地方的政策是不允许交易出售的,现在房地产政策经常调整,建议你可以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以获得更加准确的答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在登记类型中房屋转让都是以转移登记出现。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自建房出售需要缴纳哪些手续费?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1%-3%(第一次买1%,非首次3%))买方;
    4、所得税1%--20%差额(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免),卖方;
    5、交易费6元/平方,买方缴纳;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营业税5.6%(满五年可免)。
  • 他们做法不合法,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向当地住建局举报。
  • 你好!你可以到纪委、监察为投诉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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