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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原单位辞职已经三年了,今天突然给我发个文件要我补缴在职期间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到公司账户。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

其他 2019-08-23 0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具体是什么情况?
    【追问】就是给我发了个文件,说有几个月的个人五险一金没交。是公司交的,要我补缴两千多打到公司指定账户
  •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现在有的地区是按年缴费的,有的是按月缴纳的,如果在个人已经缴完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内,单位就不能再交其个人部分了,统筹部分得交,就是单位代缴的时候不用扣个人部分,只交统筹部分。
  •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在职职工由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自由职业者(即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体劳动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开设手续,按《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申报。
  • 辞职后原单位会为你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会处于封存状态。如果你可以马上找到新工作单位,就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新单位人事,他们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缴手续,不需要你自己去办理。
    即使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你可以选择以自由职业身份缴纳社保(一般为本地城镇户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一般包含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项。
    你也可以选择不管它,毕竟社保缴费年限是累积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当然,这段期间不缴纳社保,相应的如医保报销政策自然也是不能享受的。也就是说空档期不是必须缴纳社保的。
    原单位与现单位不在同一个地方的话,社保(除养老保险外)是没法转过来的,社保只能向户口所在地转移(以自己个人名义购买保险与户口有关)。公积金可以辞职凭原单位开证明取出来,医保你可以直接花掉,养老保险可以跨省漫游,其他的就不行了,你可以重新办。五险一金的迁转也可以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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