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在职在编,想注册一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觉得教师不可以做法定代表人,所以请朋友做法定代表人,想自己做股东,请问在职在编的中学教师能做公司股东吗?是否违反教师法规定?会不会被单位处理?或者会不会被举报被教育局处理?

其他 2019-09-01 07: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先搞清楚、要注册什么形式的公司:
    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要3万。而且需要两个以上的股东,新的公司法规定可以设立一人独资公司但是最低注册资本金是10万元。(执照上不会写上一人公司的字样但是会注明“自然独立人”
  •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 你好,教师是允许开设公司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