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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购销合同有什么区别?我签了一份买卖合同,是卖方提供的格式合同,签署后发现里面没有卖方具体的供货时间。是不是可以作为无效合同来处理?责任方是谁呢?

其他 2009-05-25 10: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格式合同中缺乏履行时间条款约定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可以先协商予以补充,协商不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没有什么差别,只是现行合同法中都称买卖合同,为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此合同不能主张无效!
  • 不可以,可以继续协商。
  • 你好! 购销合同实质上就是买空合同!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订立补充协议!
  • 无实质差别;不能据此认定合同无效;可以根据合同确定供货时间,或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供货时间。
  •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并无实质性区别,自现行合同法颁布后,以买卖合同作为统称使用。格式合同中缺乏履行时间条款约定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可以先协商予以补充,协商不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无实际送别。不能。
  • 不可以,可以继续协商。协商不成依照一般的交易习惯。一般以保障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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