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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担任厂长服务6年,前段时间相关部门4次对厂下发整改通知书,作为厂长及时向公司上报,公司均为有所作为,导致相关部门对厂进行罚款。公司以此为借口调离我去别的地方,并工作上处处为难,同时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按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标准,也不发放以前承诺的项目提成;并且2018年起未发放高温补贴,6年一直未购买社保。在厂里没有购买安全防护品。现说是我的原因造成公司被相关部门处罚,故不按照劳动法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劳动仲裁是否会受理,应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其他 2019-08-23 23: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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