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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单位三年半了,单位一直拖着不签合同不买社保等,请问要怎么办?

其他 2019-09-11 07: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不购买社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都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参加社会保险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如何约定,都是必须缴纳社会保险金的。   所以,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不购买社保的。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约定依法当属无效。   双方约定不购买社保可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基于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二)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需要,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共同承担的一项社会义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  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实际工作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是职工在集体劳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主要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教育,或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应有的行政处分。如果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后,职工仍然不改正错误的,企业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主要指: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遭受损失;滥用职权,违反政策,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贪污、盗窃,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职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企业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必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国营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般给予3个月到1年的医疗期限。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根据不同病情适当延长,对于医疗期满以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至才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无过错,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随双方的意愿而免除,单位必须缴纳社保。因所签的不买社保的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故属于无效。如果你不想做了,你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应当补缴社保。如果单位辞退你的理由不合法,那么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 关于社保,可到当地社保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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