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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领导要辞职报告,磨磨唧唧的不愿意给,而且不给我签字,说我没有什么正当理由,不能签,而且我想自离领导说没有工资

其他 2019-09-10 14: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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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能证明书面申请已递交,单位已收到,单位收到满30日后,不管单位批准与否,辞职者就可以走人了。 如果辞职后,单位在15日内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也可向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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